问:

公司跨区迁址,原注册地不放怎么办

答:
公司跨区迁址,如果原注册地不愿放行,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办法:
1. 沟通协调。首先应与原注册地工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解释公司迁址的原因和必要性,与其达成协议并取得支持,使其理解公司的迁址决定。如果获得理解和支持,原注册地会放行迁移手续。
2.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沟通协调不起作用,可以向原注册地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核迁移手续,予以放行。上级部门会催促原注册地重新考虑,有可能支持公司的迁移请求。
3. 提出行政诉讼。如果前两种方式都不奏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原注册地工商部门不放行公司迁移手续的行为,要求法院判决准许公司迁移注册。这是一种较为强硬的作法,但胜算也可能较大。
4. 重新注册。在其他办法全部失败的极端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在新址重新注册,但这会比较繁琐,需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并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告注销原注册信息。这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5. 政策摸底。跨区迁移属于涉企政策范畴,要在迁移前充分摸清政策,避开原注册地的“政策陷阱”,选择更加欢迎企业迁入的目的地注册。这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可以避免今后因政策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总体而言,公司跨区迁址如果遇到原注册地不放行的情况,应通过多种方式争取放行支持,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权益。但最理想的是在迁移前就能妥善应对政策障碍,避免此类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