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墙面垂直高抹灰厚度增加问题,有没有相关文件

答:
墙面垂直高引起的抹灰厚度变化问题,国家建筑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有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1.GB 50352-2005《建筑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1.8条对墙面垂直度和扰动带厚度差异有要求。规定墙面垂直度应在1/150之内,抹灰层厚度变化应在0.5mm以内。超出该范围导致的抹灰厚度增加应在承包方的施工范围之内,不应额外增加相关费用。
2.JGJ 144-200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3.2.2.条对抹灰层厚度也有规定。指出除非设计要求的抹灰厚度过大(一般≥25mm),墙面应采用遮挡层和双层抹灰处理,否则抹灰表面出现明显的不平整应重新处理。同时,不同墙面之间和与天花板、门窗等结合部的厚度衔接处也不应有明显的高差,需要做好厚度衔接处理。
3.GBT 12820-2008《建筑装饰墙面施工技术标准》对墙面张贴前的预处理也有要求。规定在墙面有较大 Unevenness 的地方,应进行初evening处理,将整个墙面拉至同一水平面上,以实现抹灰层的统一厚度,这也是减少高墙引起的厚度变化的有效措施之一。
4.相关建筑施工合同中对垂直高引起的墙面抹灰厚度也应有明确约定,以明确责任方和解决措施。
综上,虽然有一定的行业标准在原则上对墙面垂直高引起的抹灰厚度变化作出了限制性要求,但是在实际工程中,建筑承包合同中也应对此作出充分的约定和交代,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由此引起的抹灰厚度偏差,确保抹灰层厚度均匀美观。这也有利于质量责任和费用划分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