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家庭式托育的概念出自什么文件

答:
“家庭式托育”这个概念首次出现在《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保发[2012]2号)文件中。该文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2月3日印发。
该文件指出,要发展家庭式托育服务,提高婴幼儿照护的覆盖面。家庭式托育是指符合相关标准的家庭或个人,利用自己居所通过照看、陪玩、教育、喂食等方式为6个月至3岁婴幼儿提供临时或长期照护服务。
文件提出,要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家庭式托育服务:
1.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部门购买家庭托育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家庭式托育服务。
2. 个人直接购买。鼓励并引导有需要的家庭直接选择并购买家庭式托育服务。
3. 发放券。政府发放家庭托育或婴幼儿照护券,家庭选择并购买服务。
4. 其他方式。可以采取购买保险、发放补贴等其他方式发展家庭式托育。
主要工作和要点包括:制定相关标准,建立注册登记机制,提供培训,实施监管与评估,发展托育保险等。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开展相关服务。
该文件首次明确了家庭式托育的概念,提出通过多种方式发展家庭式托育服务,增加婴幼儿照护的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这一理念和做法,对推动我国婴幼儿照护事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您充分了解家庭式托育概念的来源及相关政策内容。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