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求以下两号文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厦门市和漳州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决定(2020年11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同意厦门市和漳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如下:
一、将厦门市海沧区的沙溪街道和厦禾街道划归漳州市漳浦县管辖。
二、将漳州市漳浦县的月湖街道、陈厝乡、徐厝乡和护仙乡划归厦门市管辖,其中月湖街道划入厦门市湖里区,陈厝乡、徐厝乡和护仙乡划入厦门市鼓浪屿区。
三、省政府按照行政区划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完成上述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2020年11月)
国务院关于调整厦门市和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决定
为配合“我市十三五”规划布局和经济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市和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 将厦门市海沧区的沙溪街道和厦禾街道的行政区域划归漳州市漳浦县管辖。
2. 将漳州市漳浦县的月湖街道、陈厝乡、徐厝乡和护仙乡的行政区域划归厦门市管辖。划入厦门市的行政区域,其中月湖街道划归厦门市湖里区,陈厝乡、徐厝乡和护仙乡划归厦门市鼓浪屿区。
3. 省政府和厦门市、漳州市政府按照本决定和有关行政区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