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下列( )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A.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答: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可以作为撤销裁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所谓“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主要是指该证据不是真实的,不是原物,而是被人为伪造或篡改的。常见的情况有:
1. 文件证据被篡改。比如将原文件证据中的字迹、数字、文字进行删除、添加、替换, then导致文件记载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2. 证人证言被伪造。比如让不知情的证人做伪证,或者将不知情证人的签名盖在事先准备好的证言文本上,冒充证人作证。
3. 物证被替换。比如将关键的物证进行替换,然后在诉讼中提供替换后的物证以掩盖真相。
4. 专家意见被篡改。比如在不经专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专家的评估意见或签署专家的名义提供虚假意见。
5. 电子数据被修改。比如篡改录像、录音内容,修改电子档案中关键数据或电子痕迹等。
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确凿证据(如原始文件、录像、专家再评估意见等)证明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属于以上情况,被人为伪造或篡改,那么可以申请撤销裁决。法院经审查,确认该申请理由成立的,应当依法撤销原裁决,并可根据情况对提供伪证的当事人或第三人进行处罚。
所以,当事人证明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属于伪造的,是可以作为申请撤销裁决的法定理由的。此时,重要的是要提供确实可靠的证据以证明所 pointing 的证据确实失真,这也是法院审查该撤销申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