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警察可以开枪打死人吗

答:
警察开枪打死人需要遵照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情况。具体来说:
1. 警察可以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开枪。如疑犯使用或即将使用暴力,且警察无法以更温和的方法制止的,警察可以开枪射击疑犯。需要防卫的对象是警察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警察可以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开枪。如在追捕疑犯的过程中,疑犯有实施暴力的举动危及警察或第三人生命安全,为制止暴力行为和保障人员安全,警察可以开枪射击。
3. 普通射击要先发出口头警告。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射击前,警察应先喊话警告疑犯,要求其放下武器或停止暴力行为。如果疑犯不采取警告,仍继续危及他人生命,警察才可以开枪射击。
4. 射击要符合比例原则。警察射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采取与威胁程度相当和必要的射击力度。不得过分射击,要尽量减少伤亡。
5. 射击后要及时报告并解释情况。警察开枪射击后,应向所属部门写出射击报告,说明开枪原因和遵循的法律程序,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所以,总的来说,警察开枪打死人必须在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情况下,符合比例原则,先喊话警告,并在事后写出射击报告解释情况。否则,将面临相关法律责任,被视为滥用职权甚至构成误杀。警察开枪并非绝对的自由裁量权,而需要审慎判断遵循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