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平等,怎样体现( )。

答: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平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或组织在法律面前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不因人身份、财富、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获得特权或受到歧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的平等。
2. 相同或相类似的法律关系应当受到平等的法律调整。如果两个法律关系在特征和社会影响上基本相同或相类似,应当适用相同或相类似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这体现了实体法律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3. 权利和义务应当匹配。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应当相对平衡和匹配。过度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或过度加重义务而剥夺权利,都违反了权利义务的平等原则。权利和义务具有对等的法律地位,相互依存、制约。
4. 司法程序应当公正公平。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条件,不因人身份等因素获得特殊对待。这体现了程序法律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5. 责任和制裁应当适当匹配。对于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当适用相同或相类似的法律责任。责任和处罚的轻重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实体法律责任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所以,权利义务平等原则贯穿民商法的各个方面,体现为人身平等、实体法律平等、程序法律平等以及法律责任平等等方面。这是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