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分法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行政处分法》,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有行政过错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受到行政处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廉洁自律方面,如收受贿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滥用公款等,会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2. 办事违法或滥用职权,如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财产,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等,会受到警告、记过至开除的处分。
3. 影响政府信誉,如遗失应保管的机密文件资料,或在公开场合不当言论,会受到警告至撤职的处分。
4. 贻误工作,如无故旷工、怠工,屡教不改或造成较大影响,会受到警告至开除的处分。
5. 其他行为,如公开损害政府形象,sexual harassment(性骚扰),造谣生事等会受到处分。
公职人员接到行政处分后,会造成一定影响,如影响年终考核、晋升、奖金等。处分记载入人事档案,会对以后的工作产生影响。所以公职人员应恪尽职守,遵章守纪,不得有任何违法和失职行为,否则将受到严肃的行政处分。
具体的处分种类、结果等还需要参见《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以上只是简要回答,如需深入了解,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