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地方各级统计机构设立、人员编制、干部管理由国家统计局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是否正确?

答:
这个说法不正确。中国的统计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具体来说,中国的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权属于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统计制度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国统计工作。地方各级统计机构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执行统计工作,但职能和人员编制等还需要国家统计局的核定。
地方政府虽然提供统计机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但不直接负责统计机构的设立、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这些事项仍需国家统计局审批。地方政府的统计职能主要体现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在本地区内 propagandizing 统计知识,弘扬统计风气。
总之,中国的统计工作权限清晰。国家统计局属于中央政府部门,对统计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统计机构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尽管也由地方政府提供工作条件,但人员和机构设置等还是需由国家统计局核定。地方政府只负辅助协调职责,不直接管辖统计机构。
所以,地方各级统计机构设立、人员编制、干部管理 by 国家统计局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统计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管理均由国家统计局负责,地方政府只起协助配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