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十四届人大开几次会议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开会3次:
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家副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的人选,表决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议案。
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部分条款的修改报告,表决通过《民法典(草案)》及其附件等议案。
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执行情况与十四个五年规划的草案》,审议《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议案。
综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开会3次,分别在2018年和2019年召开,审议和表决通过许多重要法律案和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