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什么是周杰伦诉网易公司侵害著作权案?

答:
周杰伦诉网易公司侵害著作权案,是指周杰伦因网易公司未经其同意就在网易云音乐平台提供其作品录音和歌词,而在2017年将网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并停止侵权的一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
案件的起因是网易云音乐平台上提供了周杰伦的很多音乐作品,但这些作品的录音和歌词是网易公司自己采集整理的,没有经过周杰伦本人的授权。周杰伦方面认为这严重侵害了其作为音乐人和作词作曲人的相关著作权,包括录音权、词曲创作权等。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网易公司辩称其行为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关于引用合理使用的规定,且其平台的行为也增加了作品的影响力和传播度,有利于推广周杰伦的作品,不存在侵权的意图。但周杰伦的代理律师则指出,网易公司的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已构成侵犯录音权和词曲创作权的侵权行为。
2019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网易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周杰伦的录音权和词曲创作权,判令网易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周杰伦经济损失500万元。该案是我国第一起音乐著作权人起诉音乐平台的案例,对维护音乐人的知识产权意义重大。双方均表示不会上诉,一审判决结果发挥了指引作用。
该案例表明,在互联网环境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作品,很容易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音乐平台和其他使用音乐内容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注重与音乐著作权人的授权合作,避免触及侵权的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