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为什么网易要告周杰伦?

答:
2019年9月,网易云音乐起诉周杰伦及其所属的杰威尔音乐,要求确认周杰伦已于2015年与网易签订的《数字音乐许可与分成协议》继续有效,并要求周杰伦继续履行该协议。
该协议签署于2015年,约定周杰伦将其后5年内发行的所有音乐作品的独家数字发行权授予网易云音乐。按照协议,周杰伦的新作品在首日发行后3个月内不能在其他平台发行。
2019年4月,周杰伦发行新专辑《哎呦,不错哦》,但未在网易云音乐首发,网易云音乐也未参与该专辑的发行与营销。网易云音乐认为周杰伦已经违反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法院判令周杰伦继续履行协议,新作品给予网易云音乐独家数字发行权,并要求周杰伦赔偿损失。
周杰伦方面认为,2015年签订的协议已经于2018年结束,双方并未续签新协议,所以《哎呦,不错哦》的发行并不违反任何有效合同。该协议也存在不合理条款,不应予以执行。
这起官司的核心在于双方对协议期限的理解不同。协议是否已经终止,以及其中的条款是否合理,成为法院需要界定和判断的关键。此外,数字发行权的归属也是音乐产业争议较大的话题,该案件的结果也将产生一定的行业影响。
综上,之所以网易要告周杰伦,关键是网易云音乐希望能继续执行双方2015年签订的《数字音乐许可与分成协议》,争取周杰伦后续作品的独家数字发行权。但周杰伦方面认为该协议已结束,不应再 continuation。这种理解分歧最终引起了双方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