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 A.习惯 B.判例 C.法理 D.司法解释

答:
我国民法渊源主要包括:
A. 习惯:我国有着悠久的传统习俗,许多习俗在长期实践中产生和发展,并对民法产生重要影响,如嫡长子继承制和宗族组织等。习惯是我国民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B. 判例:我国民法发展过程中,最高法院和各高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对民法的形成和发展也产生重要影响。尽管我国民法属成文法系,但判例也构成民法渊源的补充。
C. 法理:法理学说在我国民法形成和完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法学家提出的法理理论及观点,为民法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成为民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D. 司法解释:我国最高法院对民法相关法律条文作出的解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成为民法实施的重要依据,也构成我国民法渊源的组成部分。
综上,我国民法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法理和司法解释四个方面。其中,习惯和法理在我国民法形成初期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随着法治理念的确立和法律体系的建立,判例和司法解释的作用日益凸显。所以,选择A、C项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
B项判例在我国民法发展中起补充作用,但尚未成为主要渊源,所以选择B项的表述不太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