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土地已经确权政府要征用怎么解决

答:
在这个情况下,政府征用已确权的土地,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 磋商补偿。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与政府进行磋商,就补偿标准和方式达成一致,政府支付的补偿费用可以以现金或其他房产形式结算。这种方式比较温和,双方容易达成一致,但补偿标准可能无法充分弥补土地所有权人的损失。
2. 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土地所有权人对政府的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政府重新评估补偿标准,或者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取更高的补偿。这种方式风险较大,但有机会获得更高补偿。
3. 延长还土期限。土地所有权人也可以申请延长还土期限,争取更长时间移交土地使用权,以争取土地继续增值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期限延长,政府需就此期间的土地使用费与产权人进行协商。
4. 土地置换。政府可以提供同等价值的其他土地进行置换,以代替征用的土地。置换土地的位置和价值需要与被征地尽量接近,这种方式可以避免产权人大量损失,但新土地的选址和评估也存在许多变数。
以上几种方式均需要产权人与政府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产权人可考虑通过法律程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