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家的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国务院制定发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  )

答:
你说的话是对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国家的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
这就明确了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或者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国务院审批后发布实施。一般来说,会计制度的基本规则会由国务院部门在咨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草案,经过论证、起草、修改,最终报经国务院会议或国务院主要领导批准,由国务院或财政部等部门正式发布。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细则则会由财政部门或会计主管部门在制定会计制度的框架下陆续制定和完善。
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发布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key 是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只有国务院发布的会计制度,才具有全国统一和强制执行的效力。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如果没有国务院的批准授权,就不具有全国统一的效力。所以,国家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必须由国务院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部门拟订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这是确保会计制度统一和权威的法定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