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城市绿化条例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

答: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主要包含以下要求:
1.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按照统筹城乡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绿地的布局、结构和功能。保证城市绿地率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
2. 城市绿地建设标准。明确不同类型城市绿地的建设标准,如居住区绿地不少于 capita、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等要求。要求选用适宜当地生态环境的树种和植物。
3. 城市绿地 especial 保护。既有的天然林地、湿地等在城市建设中应予以保护和恢复。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要求制定 especial 保护措施和恢复计划。
4. 城市绿化投入保障。要求政府将城市绿化建设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绿化事业。
5. 城市绿地管理责任。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养护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6. 城市绿地占用补偿。在城市建设中,对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实行等价或更高质量的绿地补充。未达标的,应当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
这些都是宁夏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主要要求,希望以上解释能够详尽地回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