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果我不确定哪些证据应该提交,是否可以向法官咨询?

答:
是否可以向法官咨询提交哪些证据,这涉及法律诉讼中的证据保密原则。具体来说:
1.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保密原则的要求不如刑事诉讼严格。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都有提交证据的权利,法官也有询问当事人证据的权利。所以,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可以主动向法官咨询应提交哪些证据。
2. 但是,当事人咨询法官提交证据时,还是应在不透露证据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即当事人不应明确告知法官其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只要说明需要证明的事实即可。由法官根据需要提出证据类型或形式的建议。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遵守证据保密原则。
3. 法官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提示当事人提交一定类型或形式的证据。但此时法官也不应要求当事人明确透露所掌握的证据内容。法官应该从更抽象和原则的角度进行证据上的指导。
4. 如果案件中的某项事实,其证明Seen较为重要,法官也可以要求当事人就该事实提供证据。但此时也应让当事人选择提交什么证据。除非当事人声称没有证据可提供,法官才可以提示 submitting 接可的证据类型。
所以,总的来说,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主动向法官咨询应提交的证据,法官也可以在适当情况下提示证据类型。但无论哪一方,都应在不透露具体证据内容的原则下进行。只要围绕需要证明的事实及证据形式或类型进行讨论,这可以符合民事诉讼的证据保密原则要求。如果当事人声称没有任何证据,法官才可以进一步提出具体证据形式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