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亲书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答:
亲书遗嘱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书遗嘱人必须是成年人,精神健康,并具有正常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如果遗嘱人因疾病或年老导致精神障碍,则遗嘱可能被认为无效。
2. 遗嘱格式和内容合法有效。亲书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同时遗嘱格式也应符合法律要求,包括由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日期等。格式不合要求的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3. 遗嘱未被撤销。如果遗嘱人在死亡前对亲书遗嘱进行过撤销或修改,则原遗嘱自动失效。遗嘱的撤销也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并按法定程序进行。
4. 遗嘱经过法定的认证和公证程序。对于价值较大的财产,遗嘱应经过公证处的认证和公证,以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未经认证公证的遗嘱,其效力可能受到质疑。
5. 遗嘱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执行。遗嘱人死亡后,需要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认定遗嘱的生效和执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审查遗嘱的上述四个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则裁定遗嘱生效;如果不满足,则可能判定遗嘱无效。
所以,亲书遗嘱生效需要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格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未被撤销,并经过认证公证和法院的认定。只有同时满足所有条件,亲书遗嘱才能真正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