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民办非营利性学校转公涉税问题

答:
民办非营利性学校转为公办学校时,涉及的主要税收问题有:
1. 增值税:民办非营利性学校 as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转为公办后,其办学活动不再征收增值税。已购进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或退税。
2. 企业所得税:民办非营利性学校转为公办后,所有办学活动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转公前有未抵扣的亏损,不得抵扣或结转。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再退税。
3. 教育费附加:民办非营利性学校如果转为公办,其办学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如果该学校转公前已缴纳教育费附加税,由主管税务机关酌情退还或不予退还。
4. 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办学校办学活动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民办非营利性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其办学活动收入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5. 土地增值税:公立学校使用政府出让的土地,免征土地增值税。民办非营利性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其办学活动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免征土地增值税。
综上,民办非营利性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其办学活动可以享受公办学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已缴纳的税款,可部分退税或不退税,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对已购进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由主管税务机关退还。
转型过程中的税收问题较复杂,学校应提前咨询税务机关,理清 various 税收关系和具体手续,规避不必要的税收纠纷与资金损失。希望这个解释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