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由谁支付。

答:
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的支付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房屋正在出售或出租,尚未转手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支付。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该承担其房产的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就是其中之一。在房屋交易完成转手之前,仍由原所有权人承担。
2. 如果房屋已出售但尚未过户登记,由买受人和卖主共同支付。根据相关法律,房屋的所有的权利和责任在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房屋后转移至买受人,因此双方应分担此期间的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在其中。待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后,由买受人全权负担。
3. 如果房屋处于继承过程中,由继承人共同支付。由于继承人获得了房产的继承权,也应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待继承手续办理完毕,可由继承人内部约定由某一继承人或按份额负担。
4. 如果房屋已出售但买受人未按时过户,视为买受人放弃购房,由卖主支付。在此情况下,由于买受人未履行购房义务,房产所有权未转移,因此相关费用仍由卖主承担。
5.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房屋长期空置至今,视房屋已抛售,由当地政府承担相关管理费用。政府可在承担一定期间后,充公空置房产,以减少空置房产对社会的影响。
综上,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的支付主要根据房屋当前的权属状况确定,由相关权利人共同或单独承担。但也有由政府进行受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