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为啥医院不抢救啊?

答:
医院不抢救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患者生命体征已经消失。如果患者已经心跳停止、血压消失、呼吸停止等生命体征彻底消失的话,再进行抢救 resuscitate也无法挽回生命,这时候医生会宣布死亡。
2. 患者委托了不抢救令或预立遗嘱。有的患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事先签署了不抢救令或预立遗嘱,明确表示不希望在生命垂危时进行生命维持治疗,这时医院也只能遵循患者的意愿不进行抢救。
3. 患者家属拒绝抢救。在患者意识不清而无法表达意愿时,医院会首先征求家属的意见。如果家属拒绝让医生进行抢救治疗,医院也只能按家属的意愿不进行抢救。
4. 患者病情太危急,抢救无效。有的患者入院时病情已经太过危重,各项生命体征功能都已基本衰竭,即使进行抢救也难以挽回。在必要的抢救手段已全部尽力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病情仍然继续恶化直接导致生命体征消失,医生也只能确认死亡。
5. 医疗资源有限。在发生重大事故灾难时,医疗资源会不足以抢救所有的伤者,只能选择有更高生存机会的患者先行抢救。一些伤势太重的患者只能暂时搁置,等医疗条件许可后再进行抢救,但此时患者的生命体征可能已经消失。
所以,医院不抢救的原因多种多样,不仅仅是医生主观意愿,还与客观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有关。医生在尽最大努力抢救的前提下,有时候不得不做出不抢救的判断,以避免徒劳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