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续债务谁来承担?倒闭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责任分析

答: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债务责任主要由以下几方承担:
1. 公司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首先用公司现有的财产清偿债务,包括公司的资产、应收账款等。但这些财产往往难以清偿全部债务。
2.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投资责任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倒闭后股东只在其认购股份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无需承担。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得名的主要原因。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公司倒闭是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那么这部分管理人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用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
4. 对公司债权人发出不利声明的公司:如果其他公司对外发出不利于倒闭公司的不实声明,导致债权人蒙受损失,那么这些公司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审计会计师:如果会计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出具的审计报告与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不符,那么会计师事务所需承担连带责任,对债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综上,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公司财产是清偿债务的首要来源,但往往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投资责任有限,高管、其他公司及会计师的连带责任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债务责任主要在公司与直接责任主体,债权人可依法寻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