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送餐员是否属于工伤?

答:
送餐员是否属于工伤,这个问题涉及到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发生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场所的意外伤害,以及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送餐员在为客户送餐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意外或受伤,可以认为是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属于工伤范围。
2. 但是,如果送餐员在非工作期间或工作场所以外发生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伤。比如下班后为私人原因外出,发生的交通意外,或者在家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不认定为工伤。
3. 送餐员属于高风险岗位,会长期处于车内和路上,容易发生交通意外,也面临一定安全隐患。所以,即使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也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如果能证明意外的发生与工作任务完全无关,则也可不认定为工伤。
4. 另外,送餐员还可能面临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比如长期驾驶导致的脊椎病变,或者交通环境较差导致的呼吸系统病变等,这些疾病也可认定为工伤职业病。
综上,对送餐员而言,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工伤认定规定,结合具体的意外或疾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能证明与工作任务或工作环境密切相关,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与工作无关,或在非工作期间发生,则不属于工伤。送餐员本身的高职业风险,也应在工伤认定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