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军产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答:
军产房离婚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根据婚前或婚后的贡献度确定权属。如果军产房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原则上归那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应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度,如出资比例、贷款还款情况等确定权属比例。
2. 考虑子女利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子女的居住权益,如可以将房屋使用权在子女成年前让渡给抚养子女的一方。房屋所有权可以暂不变更。
3. 衡平分割其他财产。如果军产房归一方所有,应对其他共同财产做出补偿,衡平分割各自的权益。如一方获得军产房,可以将其他房产、存款等让渡较多给另一方。
4. 转让房屋使用权。如果双方都需要居住房屋,可以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将长期使用权让渡给另一方,使用权结束后再归还房屋所有权。这需要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
5. 公开市场评估价值。作为衡量标准,应对军产房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开市场价值,然后根据双方实际贡献比例在该总价值中分得各自权益。
总之,军产房离婚分割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妥善平衡双方权益,特别要考虑抚养子女的居住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