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夫妻一方去世卖房怎么交税

答: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卖出共同名下的房产,需要交纳相关税费。主要涉及的税种有:
1. 契税:按房价的3%缴纳。这是买卖房产必须缴纳的税种,去世的一方对房产的继承不会影响需要缴纳的契税金额。
2. 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房获得的收入超过当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全国范围内累计超过120,000元),那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分 brackets,最高为45%。因去世一方的原因获得的收入也需要申报缴税。
3. 增值税:如果房屋属于供应住宅用途的商品房,且卖家持有该房屋不满2年,那么按房屋销售收入的11%或者5%缴纳增值税,其中11%适用于大部分商品房,5%适用于契税 déjà paie 的商品房。去世一方对房屋的继承时间不影响增值税的征收标准。
4. 资本利得税:如果卖房获得的总收入减去历史成本后超过100万元,那么对超出部分的50%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税率为2%至10%不等,根据不同的房产类别和持有时间决定。资本利得税的计算同样需要考虑去世一方的房屋继承时间。
所以,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卖出共同名下的房产,主要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本利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本利得税的计算会根据房产的来源以及持有时间有所不同,如果属于继承获得需要单独申报。其他税费的计算则与继承无关。总的来说,卖方应该认真记录房屋的来源和历史交易信息,以便正确计算和缴纳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