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交通事故锁骨骨折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答:
交通事故锁骨骨折伤残鉴定不服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复鉴。向鉴定机构申请复鉴,要求由其他鉴定人员重新进行鉴定评定。复鉴人员会审核原鉴定的程序和结果,对病情进行重新评估,作出独立的鉴定意见。如果复鉴意见与原鉴定意见不同,以复鉴意见为准。
2. 提起行政复议。向鉴定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或变更原鉴定决定。鉴定机构会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原鉴定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有权撤销或变更原鉴定意见。行政复议适用于鉴定机构的鉴定行为,而不涉及鉴定人员的专业判断。
3. 提起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原鉴定意见和决定。人民法院会对 entire 鉴定过程进行审查,如果发现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存在违法或错误,法院有权判决撤销原鉴定意见,并责令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
4. 重新委托其他鉴定机构。原鉴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撤销原鉴定委托,另委托其他权威鉴定机构对病情进行重新鉴定。新的鉴定意见将替代原鉴定意见。
5. 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鉴定机构的鉴定行为涉嫌违法或不当,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对鉴定机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上级部门有权责令鉴定机构更正或撤销不当鉴定意见。
上述方式都可以用于对交通事故锁骨骨折伤残鉴定意见不服的情况,通过相关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撤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