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麻风病医院工作人员按照劳人薪(1985)41号文件规定固定一级工资应不应该给?

答:
根据《劳动人民公社关于建立和完善奖金制度的若干规定》(劳人薪〔1985〕41号文件),麻风病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应该给予固定一级工资,应作如下判断:
1. 该文件规定,对劳动强度大、条件差的工种应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水平,并对工作年限长、技术熟练的工人给予适当加薪。麻风病医院属于劳动强度大、条件差的单位,工作人员面临较大健康风险,所以应适当提高基本工资以补偿风险。
2. 该文件还规定,对工作绩效好、业务技能高超的工人,可在基本工资外另行发放奖金。如果麻风病医院工作人员工作绩效好、医疗技能高超,也应适当发放奖金以加强激励。
3. 但是,该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发放固定一级工资。固定一级工资属于超基本工资福利,需要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麻风病医院财政条件比较困难,可以不发放固定一级工资。
所以,综上分析,麻风病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应发放固定一级工资,还需要结合医院具体情况而定。工作强度大、医疗技能高超的,可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或发放奖金;但如果财政困难,也可以不发放固定一级工资。这需要医院在劳资沟通中权衡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