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判实刑后怎么申请监外执行

答:
判实刑后申请监外执行,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初犯,已服刑一定期限,表现良好,没有重大违纪记录。一般需服刑1/2以上刑期方可申请。
2. 提出申请。申请人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向监狱管理局或监狱提出书面申请,表达申请监外执行的意愿。申请书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3. 资料审核。监狱对申请进行审核,查看申请人的服刑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不符合,监狱将面告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4. 社会调查。监狱会对申请人家庭环境、工作单位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社会接收环境,判断监外执行的可行性。如社会调查不通过,则不予批准申请。
5. 组织评估。监狱召开评估会,对申请材料及社会调查结果进行评议,投票表决申请人是否适宜监外执行。评估不通过则驳回申请。
6. 确认申请。监狱收集评估结果,如果最终确认申请人适宜监外执行,则报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司法机关批准后,监狱告知申请人监外执行已经批准。
7. 签订监外执行协议。申请人与监狱签订《监外执行协议书》,对监外执行期间的各项义务、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在订立合同后方可离开监狱执行。
8. 监外执行。申请人按协议规定,在特定执行单位和居所中进行劳动改造,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监外期满,恢复自由身。
以上是判实刑后申请监外执行的基本程序。需要申请人积极配合各环节审核,才有可能获得批准。批准后还需严格遵守监外执行协议,否则会被撤销资格,重新收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