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什么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军领导人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员等。
该法适用于这些公职人员在职期间的政务上的过错行为,以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的政务上的过错行为。政务处分是对公职人员政务违法和渎职行为的惩戒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处分措施。
该法规定的政务处分程序包括:处分机关决定是否立案调查;调查取证;告知公职人员违法事实和听证权利;举行听证会听取公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处分机关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公职人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该法还规定了政务处分的时效、处分决定的送达和公告、政务处分执行和记录、申诉机关的审查权限、处分决定的修改与撤销等内容。主要目的是规范公职人员的政务行为,维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
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中国所有的公职人员,并对其政务上的违法和渎职行为进行规范和惩戒,维护政务秩序与行政效能。涉及的内容和程序比较全面和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