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重要地块的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由( )组织编制。A.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

答:
重要地块的镇级详细规划应由城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而镇级规划作为县城和乡镇规划的配套,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其中,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 根据上级规划和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县域和镇级规划的编制大纲和工作程序;
2. 对规划编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给予指导;
3. 对规划方案的专业性、科学性进行审查;
4. 组织开展规划编制中需要的相关调查和评估工作;
5. 负责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批和公示等。
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
1. 提出镇域规划编制的具体需求和发展目标;
2.提供关于本地区自然环境、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历史遗存等基础资料;
3.协助组织开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社会调查和意见征求工作;
4.对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和意见反馈;
5.负责组织实施规划方案并跟踪监督。
所以,重要地块的镇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携手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完成。这也是根据各自职责而发挥作用,实现规划管理权威与地方知情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