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人所得税关于住房贷款项夫妻双方怎么填

答:
个人所得税在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时,夫妻双方的填报方法如下:
1. 首先要区分贷款合同上借款人的身份。如果贷款合同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贷款利息只能由贷款合同上的那一方申报扣除。
2. 如果贷款合同上的借款人为夫妻两人联名,那么贷款利息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申报扣除。一般情况下,建议夫妻双方各申报一半的贷款利息金额。
3. 如果贷款合同上的借款人只有一方,但贷款款项是用于购买的房产的产权人为夫妻两人联名,此时贷款利息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申报扣除。同样建议各申报一半的金额。
4. 无论贷款合同或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单方或双方,申报贷款利息时,应提交贷款利息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该贷款利息是用于购买住房的。
5. 申报贷款利息时,要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计算最大可扣除金额。2019年,个人购房贷款利息扣除上限为24000元/年。夫妻双方要合算,确保总扣除额不超过上限。
6. 申报时要选择“申报生活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栏目进行填报。填写借款合同号、贷款额、年贷款利息额等信息。
综上,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由双方分别申报抵扣,关键在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规定计算最大扣除额。请依法申报,避免超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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