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分居的定义,怎样才算分居

答:
分居指婚姻双方由于某些原因,在居住地点或生活方式上有所分离,但婚姻关系本身依然存续的状态。分居的定义如下:
1. 地理分居:即夫妻双方居住在不同的地点,无法共同生活,但仍保持婚姻关系。地理分居可以是在同一城市的不同住址,也可以是不同城市或国家。
2. 生活分居:即夫妻虽然居住在同一居所,但生活完全分开,各自独立,很少或没有夫妻生活。生活分居往往在居所较大的情况下发生,夫妻可以分居在同一个房子的不同房间或楼层。
3. 分居期限:分居状态持续的时间较长,通常在6个月以上。如果只是临时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短期分离居住,一般不算分居。分居要有较长期的生活分离和分散状态。
4. 仍保持婚姻:分居状态下,夫妻双方虽然生活分离,但婚姻关系依然存在,没有正式履行离婚手续。如果已经完成了法定的离婚手续,则不属于分居状态。
5. 存在夫妻感情破裂:分居的主要原因在于夫妻之间感情出现裂痕,生活无法共同协调,但又不愿立即结束婚姻关系,所以选择暂时分居。
所以,总结来说,要算分居,必须具备地理分离或生活分离,分居期限较长(通常6个月以上),夫妻关系依然存续(未离婚),并且由于感情破裂等原因导致无法共同生活所致。如果上述条件不具备,则不属于分居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