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民警察在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应当使用武器。( )

答:
人民警察在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下使用武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理原则。使用武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符合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定条件和要求,不能随意使用武器。合理使用原则要求使用武器应当适当、必要、均衡。
2. 防卫原则。使用武器的目的应当是为了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为了伤害他人。使用武器时应避免过度使用武力。
3. 事后报告原则。警察使用武器后,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说明使用武器的具体情况、理由和后果。上级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对警察使用武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
4. 慎重原则。警察使用武器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所以必须慎重决定。使用武器前应当高声喝止,发出明确警告,让当事人放弃危险行为,只有在实际情况紧急,他人行为仍然极具危险性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武器。
5. 防误伤原则。使用武器时应当注意控制火力,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无辜民众的伤害。对武器也应熟练掌握,防止误操作。
以上原则的遵循,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警察使用武器的正当性、必要性与合法性,同时也能尽可能减少对人身和财产的伤害。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难免会面临一定困难,需要警察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正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