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深圳没有孩子的老人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
深圳市对没有孩子的老年公民有以下补贴政策:
1. 基本生活补贴:60岁及以上没有子女的老人,可领取每月27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需提供居住证及子女状况证明。
2. 大病医疗补助:对高龄无子女或无法扶养的老人发生大病住院治疗,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年该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家庭人均门诊费用标准的,可申请大病医疗补助。
3. 生活补贴:对全市城镇无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其标准为:60-69周岁每月300元,70-79周岁每月400元,80周岁及以上每月500元。
4. 中央财政补助:中央财政对设区的市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发放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补贴的无子女老人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设区的市、县两类地区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和210元。
5. 节日慰问金:无子女老人在节日可获得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如春节可获得500元,中秋和国庆节可获得200元。
6. 养老服务补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无子女老人,政府给予一定的养老服务补贴,如入住敬老院每月可获补贴1800元。
以上为深圳市对无子女老年人的主要补贴政策,老年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用的补贴项目。这些政策以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的生活为目的,值得无子女的老年人关注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