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残疾人保证金怎么做分录

答:
残疾人保证金分录主要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 按残疾等级分录。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等级越高代表残疾程度越重。保证金分录时应按等级划分档次,等级高的档次保证金数额更高。
2. 按残疾类型分档。把同类型残疾归为一档,如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等。同类型内根据残疾程度进一步细分档次。
3. 综合考虑年龄因素。同等级或同类型的残疾,年龄较小的应设定较高的保证金数额。因为年轻人的医疗和生活费用往往更高,残疾也可能加重。
4. 根据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定档。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应设定更高的保证金标准。部分生活需他人协助的应适当降低标准。
5. 平衡保证金额和可负担能力。虽然残疾程度重的人理应设定更高的保证金,但也要考虑其经济负担能力,不应过高。可以在档次内设定一个较低的起点金额。
6. 参照医疗、生活费用定标准。不同地区生活消费水平不同,应按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定制保证金标准,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7. 保证金可分期缴纳。对于保证金额度较高的,可授权分期缴纳,减轻其经济负担。但应约定当期应缴金额,避免滞纳。
除此之外,残疾人保证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也需进行规定,保证其合理有效使用,真正达到救助和保障残疾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