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台湾最早设置行政省是哪一年

答:
台湾最早设立行政省是在1887年,清朝时期。那时台湾设有台湾省和台北府,隶属于福建省管辖。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台湾被日本占领。日本在台湾设置台湾总督府,实行军政治理。1920年,日本正式将台湾总督府改制为“台湾省”,由台湾省务总督管理,下设台北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及花莲港务局。这是台湾首次作为一个省级行政单位而存在。
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投降。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仍保留台湾省的建制,划分为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台东县5县。直到今天,台湾的省级行政区划依然采用この设置。
所以,可以说台湾设立正式的行政省,可以追溯到1920年日治时期的“台湾省”。这个“台湾省”有完整的省政府组织,管辖台湾全岛的州、县,是台湾最早的省级行政区划。之后,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后简单沿用这个省级设置,一直延续至今。这就是台湾最早设置行政省的由来和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