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困难学生家庭生活补助由中央和地方按照什么比例来分担?

答:
困难学生家庭生活补助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教育经费。中央和地方对困难学生家庭生活补助的比例划分如下:
1. 中央财政对困难学生家庭生活补助的资金占比为60-70%左右,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标准的保障和大部分补助资金的拨付。中央还会提供其他教育资金予以配套,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贫困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
2. 地方财政对困难学生家庭生活补助的资金占比为30-40%左右,主要用于对中央生活补助标准的适当提高和部分补助资金的配套。部分经济发达的省市,地方财政对生活补助资金的投入比例会更高,以进一步提高当地的生活补助标准和覆盖面。
3. 对特别贫困地区的学生,中央财政会提高对生活补助资金的投入比例,以确保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得到保障,而地方财政投入的比例相应降低。在这些地区,中央财政的投入可能占70-80%以上。
所以,总体来说,中央和地方对困难学生家庭生活补助的资金分担比例约为6:4,但在特别贫困地区,中央财政的投入比例会更大,达到7:3甚至8:2。这种分担方式,既充分发挥了中央在财力上的优势,也给地方一定自主权,从而共同保障和改善困难学生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