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应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共同确定。 ( )

答:
对于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的确定,我的看法是:
1. 财政部门的考虑主要在于控制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过多的现金被闲置,影响政府资金的运作。所以财政部门会根据开户单位的经营特点和资金使用周期来判断合理的现金额度。
2. 税务部门的考虑主要在于监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避免企业通过大量现金交易来逃避税收义务。所以税务部门会根据企业的纳税信用记录和财务报表来判断适当的现金限额。
3. 人民银行的考虑主要在于控制货币供应量,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人民银行不希望企业持有太多的现金,而是通过银行体系来管理资金。所以人民银行会根据当前的货币政策环境来确定开户单位现金限额的上限。
综上,开户单位现金限额的确定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权衡各自的考量因素。能兼顾资金效率、税收监管和货币政策目标,定出一个既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又不违反监管要求的现金限额水平,这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平衡的政策立场。所以我认为,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确定需要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共同确定,这一观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