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款私存如何认定

答:
公款私存的认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 款项性质:公款主要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所得的财政性资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等。如果拨入个人账户的款项属于上述性质,则更容易构成公款私存。
2. 款项用途:公款应当用于公务使用,如果流入个人账户后未用于公务相关用途,而是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私人用途,则可能构成公款私存。
3. 款项流向:公款应流入单位账户,如果直接流入个人账户,特别是大量公款流入个人账户的,更容易认定为公款私存。
4. 个人责任:如果个人对公款的管理使用负有责任,但未尽职未依规管理使用,导致公款流失或用于私人用途,也可以认定为公款私存。
5. 隐瞒情况:如果个人故意隐瞒公款流入自己账户的事实,或对具体流向和用途进行虚假报告,目的在于逃避监督,这也是认定公款私存的因素之一。
6. 造成损失:公款私存行为如果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特别是重大损失的,则属于公款私存的重点认定对象。
综上,判断公款私存主要还是结合具体情况,如果公款流入个人账户用于私人用途,个人对此负有责任却未尽责,并故意隐瞒实情造成国家损失的,较易认定为公款私存行为。对此要严肃处理,追缴流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有任何不理解的地方,可以提出来一起讨论。常见的公款私存行为还有背景检查或举报,对此也可以提供相关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