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对承包人提出索赔的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

答: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规定,承包人提出索赔的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1. 发生索赔事项后,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提出索赔申请。提交的索赔申请应包括索赔理由、索赔金额的初步测算或估算及相关证明和论证材料。
2. 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应在收到索赔申请后15日内予以答复,答复应说明是否同意索赔及同意金额等。如果不同意或需要进一步论证,应说明理由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3.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答复后,应在15日内提供进一步证明和论证材料。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应在15日内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作出最终的答复。
4. 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答复后的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超过15日仍未申请仲裁,视为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答复。
5. 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后提出新的索赔要求或修改已提出的索赔金额。
所以,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正确程序是:1提出书面索赔申请;2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答复,并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3承包人提供证明材料;4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最终答复;5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仲裁,否则视为接受答复。且索赔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