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收到的个税返还2954.5元,应列其他收益多少元?

答:
对收到的2954.5元个税返还,需要按以下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1. 2954.5元属于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返还,所以应作为个人税收收入列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此部分收入应作为“其他收入”进行申报。
2. “其他收入”的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进行计算。如果此笔返还是您本年度唯一的其他收入,则首先可以享受5,000元的免税额,超过部分的税率为个税的最低税率10%进行征税。如果您有其他其他收入,则会合并计算累进税率。
3. 所以,如果2954.5元是您本年度唯一的其他收入,超过5,000元免税额后的954.5元部分,按10%的税率计征个税95.45元。全部个税为95.45元。您实际获得的为2954.5 - 95.45 = 2859.05元。
4. 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报税季,您需要在报税表中“三、其他收入”项目下,填写2954.5元。“六、减除其他费用”项目下,填写95.45元。从而计算出您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
5.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是一年一度的义务。一般来说,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需要进行上一年度的个税申报工作。所以,如果得到个税退税是在这个时期内,建议在当年的报税季予以一并申报。如果是在其他时间获得个税退税,则需要在下一年度的报税季进行补充申报。
所以,对2954.5元的个税返还,您需要在个人所得税报税时,将此笔收入申报在“其他收入”项目中,并按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计算。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