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疆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是财政票据吗

答:
新疆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是否属于财政票据,这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总体来说,具有以下几点可以确认为财政票据,但也存在一定疑问:
1. 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由新疆政府发行并承担偿还责任,符合财政票据的发行主体资格,这一点支持其属于财政票据。
2. 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raising funds的目的在于偿还公路建设的政府债务,属于为公益目的的筹资,这也符合财政票据的特征,支持其财政票据质性。
3. 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在法律上具有可转让性,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这一点也与财政票据相符。
然而,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也存在一定疑问:
1. 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的偿付来自特定的公路收费资金,而非一般的财政资金,这一点与普通财政票据存在差异。
2. 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在发行及交易过程均不列入地方政府公开发行债券的规模,这也增加了其财政票据属性的疑问。
3. 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的法律性质本身也并不明确,不同机构对其界定不一,这增加了判断的难度。
所以,总体而言,政府性还贷公路收费票据具有部分财政票据的特征,但因其特殊的偿还机制与不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是否属于正式的财政票据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最终判断需要考虑票据发行的具体背景与用途才能得出更加准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