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事故认定书下来不服怎么办

答:
事故认定书下来如果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复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机关申请复议。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可以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和理由予以说明。机关经复查如果发现原认定有错误,可以作出变更决定,更改或撤销原认定。
2.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复议后,机关维持原认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法院会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可以维持、变更或撤销原认定。
3. 申请赔偿损失。如果认为事故认定造成损失,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赔偿损失。需要提交赔偿申请及证明损失的证据。机关会判断是否属于执法错误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会作出赔偿决定,对损失进行赔偿。
4. 申请责令道歉。如果机关在认定过程中采取了侮辱、诽谤行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可以申请机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机关经审查同意的,会作出书面道歉。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各项申请都有时效性,需要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提出申请时也要具备相关理由和证据,否则申请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