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对药品生产企业发放 营业执照 的是( )。

答:
对药品生产企业发放营业执照的主管部门是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营业执照前,首先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申请和审批。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提交生产许可证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设备和工艺等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确保达到GMP规范要求后方会发放生产许可证。
获得生产许可证后,药品生产企业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在申请营业执照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 企业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企业场所使用权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资金证明等)。
工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wie对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核查。确认后发放营业执照。
所以,药品生产企业发放营业执照的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局,但企业在申请营业执照前必须首先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两者缺一不可。我希望上述解释能够详细解答您的提问。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