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夫妻几乎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答:
夫妻之间性生活不和谐,可以作为离婚的一定理由,但性生活几乎没有并不完全意味着必须离婚。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 性生活频率的减少并不等于完全没有。夫妻双方工作忙碌,生活压力大,性生活次数减少甚至较长时间没有,也属正常,不直接导致婚姻破裂。离婚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2. 性生活不和谐的原因也很重要。如果是由于生理问题(如性功能障碍)导致的,这种情况下离婚似乎比较极端。如果是由于感情问题,比如双方感情生变或不忠导致的性生活问题,这可能真的成为离婚的导火索。
3. 双方对性生活的重视程度不同也是考量因素。如果一方对性生活的重视程度很高,另一方却冷淡或无法配合,久而久之也会成为婚姻问题的根源,这种情况下性生活几乎没有,婚姻也难以维系。
4. 其他方面是否能弥补也很关键。如果夫妻在经济生活、生活习惯、意见沟通等其他方面维系良好,互相支持、体贴,那么仅仅 sexual life 不和谐还不足以成为离婚的唯一理由。
所以,总的来说,性生活几乎没有,尤其是长期如此,会对婚姻产生较大影响,可能成为导致离婚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离婚是很严重的决定,还需要考虑夫妻感情状态、性生活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双方的态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补偿等。性生活问题不是离婚的必要理由,也不是离婚的充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