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规定有哪些

答: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股东会的召集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股东会,公司章程通常规定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有召集股东会的职权。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有权要求召集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开通知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等内容,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30日至90日发出书面通知。
3. 股东会由股东按照每股一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4. 股东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在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
5. 股东会审议事项应基于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主要包括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核准发行证券等重大事项。
6. 股东会的决议形成必须经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涉及公司章程修改、合并分割重大资产重组等需要经参会股东所持3/4以上表决权通过。
7. 股东会应向社会公示会议情况、决议内容和结果等,保证社会各界对公司重大决策的透明度。
8.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结束后及时履行相关决议,并向股东说明执行进展情况。
以上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主要规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股东会的召集、审议及决议过程的合法有效。同时应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