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扣除比例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怎么填

答:
扣除比例是否包括婚前各自首套住房贷款,这个问题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具体来说:
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按揭贷款利息。这里的按揭贷款是指用于购买唯一生活性住房的贷款。所以,如果申报时一方或双方都有尚未还清的首套住房贷款,可以选择扣除。
2. 首套住房是指申报人或申报人配偶设立婚姻关系前各自名下的唯一住房,以及婚后共同名下购买的唯一住房。所以,婚前各自取得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都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3.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首套住房产权证明(如房产证);2首套住房贷款合同;3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缴纳证明(如贷款利息支出凭证)。以证明贷款用于购买首套生活性住房及已支付的贷款利息金额。
4. 扣除金额的计算:假设申报人甲的首套住房贷款月供5,000元,年付贷款利息48,000元;申报人乙的首套住房贷款月供3,000元,年付贷款利息28,800元。那么申报时可以扣除的贷款利息总额为48,000+28,800=76,800元。
5. 如果有多套住房贷款,只能选择扣除一套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如果选择扣除婚后共同名下房产的贷款利息,则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不得再扣除。
所以,综上所述,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扣除婚前各自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正确计算扣除金额。但如果选择扣除婚后共同名下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则各自婚前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