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交通事故交警判责后需要去交警队签和解书吗?

答:
交通事故案件由交警判责后,通常不需要被判责司机去交警队签署和解书,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交警开立的判决单一般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再由双方签署和解书。
2. 通常交警会要求双方当场支付相关罚款,若罚款已支付,案件基本即达成了"和解"。
3. 交警开立的判决单已经记录了双方的责任比例与罚款金额,无需签署和解书。
4. 如果交警已把案件处理完毕,相关信息已上报有关部门,交警不会再要求签署和解书。
5. 如果一方不满意交警的裁决结果,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诉,也无需事先签署相关书面协议。
6. 但是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如支付赔偿金给他方),则需要签署和解书。
综上所述,除非双方约定通过支付赔偿金达成和解,一般情况下交警开出的罚单即具有法律效力, 无需再签署和解书。被判责司机不必特意去交警队签署和解书。
希望以上答案能回答您的问题。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我会尽量详尽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