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应收款挂账超3年的处理方法

答:
应收款超3年仍未收回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几点:
1. 写下坏账核销申请书,详细说明无法收回的原因。报送财务部门和领导审批批示。
2.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对应应收账款列为坏账。在利润表上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金。
3. 对相关的客户进行备注和信用下降调整,加强未来贸易往来的审核。
4. 对超3年仍未收回的应收款分两个部分处理:
(1)根据客观情况,可考虑通过仲裁或者法律手段向债务人追讨。但切忌代价超过收回金额。
(2)在律师帮助下,制作债权转让协议或让与协议,将应收账款转让给拟议人。
5. 通过债权转让,可以部分收回超3年的应收款。但需要谨慎核实拟议人的信誉和还款能力。
6. 对于已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最终只能做相应的坏账准备并核销掉。坏账后,不再计入应收款项。
7. 为避免将来再出现大额的不可收回款项,需要完善客户信用评估和欠款提醒机制。
以上是应收款超期3年的一般处理办法,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和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