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了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出来

答: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给您户口本,可以以下方式迁出:
1. 提交申请书。您可以自己动员,亲自前往住户管理部门,提交户籍迁出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说明原因并提供必要证明。
2. 提交诉状。如果对方仍然不开户口本,您可以提交户籍迁出诉状,请住户管理部门强制送达迁出通知给对方。
3. 办理临时证明。如果对方仍然不同意,您可以向住户管理部门提供证明,办理临时证明带状或户口卡复制件。这可作为一份临时证明,用于办理有关手续。
4. 提交经手材料。您可向住户管理部门提交离婚协议、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并说明原因申请迁出。他们可根据材料自行强制迁出您的户口。
5. 法院执行。最极端的情况下,您可向法院提请执行,要求法院命令对方提供户口本或同意您迁出。法院根据情况可命令对方提供户口本或直接强制您迁出。
6. 提取复印件。如上述方式仍不可行,也可向住户管理部门索要户口原件并上门提取复印件,作为迁出的凭证。
以上方法供您参考,希望有助于解决您的疑问。在落实迁出过程中,您也可适时咨询律师和业内专家的意见。